113學年度第2學期物理、微積分期末會考注意事項

日期時間地點
114 年 6 月 18 日(三)16:00 – 17:20各班級考試教室見
教務處教學業務組公告
日期時間地點
114年6月23日(一)13:20 – 14:40三期大樓
ATC0107 教室

※請攜帶請假證明與學生證

日期時間地點
114 年 6 月 19 日(四)17:00 – 18:20各班級考試教室見
教務處教學業務組公告
日期時間地點
114 年 6 月 20 日(五)18:30 – 19:50機械館四樓
物理實驗室(一) AME0412

※ 請假規定請依學則第三十二條:學生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期間因重病住院、喪假或公差(假)等不可抗拒事故無法參加考試,而於考試前經請假核准者,准予補考一次為限;公假補考按實際給分,其他事故請假補考者,其成績超過及格分數以上部份折半計算。上述請假學生(需攜帶請假證明)或重修生考試衝堂者請於114年6月18日(星期三)17:00前至物理組辦公室申請補考。未依規定請假者不得補考,補考時間統一訂於114年6月20日(星期五)18:30至機械館四樓物理實驗室(一)(教室代碼AME0412)應考,若學生無法在統一補考時間補考則由授課老師自行處理。